为破解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结构性超编问题,理顺人员关系,规范编制管理,提高编制使用效益,九江市委编办坚持探索“五项制度”消化结构性超编。
一、坚持用编审批前置把关制度
严格遵循“只出不进”的原则,一律不受理超编单位用编申请;对满编单位严格执行“先出后进”的原则;对缺编单位确因工作需增加人员的,优先考虑从其他超编单位中遴选调配。
二、坚持机构编制定期核查制度
联合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部门开展机构编制和人员实名制系统核查工作,清理已经调离、到龄退休、辞职、开除、已故等应下编但未下编的人员;每月底通过实名制系统排查下月即将退休人员名单,提醒主管部门及时办理下编手续。
三、探索建立年度用编计划申报制度
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需要补充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招录遴选、事业单位招聘、选调(聘)、引进高层次人才等,实行用编进人年度计划申报制度,用编进人计划由市委编办审核、市委编委审批。未列入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单位,年中原则上不再受理用编需求。
四、探索建立编制“周转池”制度
为提高编制使用效益,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的原则,建立编制“周转池”。将行政和事业预留编制作为“周转池”编制,下达到超编单位,并严格按照“退一收一”的原则,将超核编制逐步收回。
五、探索超编单位人员跨部门调配制度
一方面,将因机构改革形成的超编较多的单位公务员有序调整到有进人需要且空编的单位。另一方面,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为契机,重新核定整合后的事业单位编制,确保各类事业单位基本上不超编。